《河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12-19 16:49 浏览人次

  2021年11月,我厅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豫自然资规〔2021〕1号)(以下简称《细则(试行)》),有效期三年,到今年11月期满,我厅按照有关要求对《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3年10月31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规〔2023〕7号)(以下简称《标准》),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进行了修订。《标准》主要就成片开发的实施范围以及成片开发方案的调整要求进行了更新。为落实部最新政策要求,今年以来,我厅通过实地调研、专题座谈、专家论证等方式,对各市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对《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河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分别征求了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相关处(室、局)、发改委、财政厅意见,并采纳了合理意见建议。

  二、修订原则

  (一)坚持与自然资源部《标准》相衔接原则。《河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统筹落实自然资源部《标准》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和保障发展用地需求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农民利益保障和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更好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总体稳定原则。对《细则(试行)》的修订坚持总体稳定、局部修改的原则,主要是参照自然资源部《标准》中新增加和修改的内容,以及在工作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修订,其他部分内容保持不变。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聚焦实施及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近两年济南督察局对我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审查方向以及各地市反映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行适当调整。

  (四)坚持法治思维原则。本次细则修订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标准》,在法律法规框架内修订。

  三、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保持了原有体例,由原来的二十二条减至二十一条,修订十五条,删除一条,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标准》的相关要求,同时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细化。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实施细则》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第二章 方案编制,明确了成片开发范围划定原则、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的要求、依据和内容;第三章 方案申报及审批,明确了方案申报及审批的要求及流程;第四章 实施和监测,明确了调整要求和动态监测;第五章 附则,明确了《实施细则》的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更新部分

  根据《标准》,更新条文中涉及的文件及文号(第一条)、成片开发范围定义(第四条)、不得批准成片开发方案中对永久基本农田的描述(第十五条)、成片开发方案调整的最新要求(第十八条)、施行有效期(第二十一条),同时废止《细则(试行)》。

  (二)删除部分

  1.删除“国土空间规划生效前”“规划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等相关内容。我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前均已获批,故删除“国土空间规划生效前,规划过渡期内以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作为实施成片开发的规划依据”表述以及“涉及占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中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表述。(第四条、第十五条)

  2.删除单个成片开发方案规模要求。根据厅空间规划局对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管控,原则上控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城镇空间的40%。若县(市)使用规模超新增城镇空间的40%,可向市局申请市域统筹,但2025年前不得超过市域40%。根据此要求,删除条文中关于将成片开发方案控制在平均年度建设用地规模的3倍的表述。(第七条)

  3.删除专家委员会等相关表述。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委员会论证成片开发方案已实施三年,该流程以及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选取相对成熟,故删除相关限制性要求。(第十四条)

  4.删除信息化建设内容。成片开发网上申报及审批系统已投入运行三年,目前已实现线上成片开发方案申报材料提交、厅相关处室意见审查及反馈、成片开发调整方案申报及审查、全省上报方案数据查询、统计及分析等全流程网上办理,故删除相关条文。(原文第十七条)

  (三)优化部分

  1.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主体方面:经请示,部耕保司同意市辖区可独立编制成片开发方案,因此将条文中关于成片开发编制主体进行重新定义,将《细则(试行)》中涉及“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区),此处区指独立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行政区”编制主体更新为“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管委会)、省级批准设立的重点功能区”,涵盖可独立编制成片开发方案的市辖区。(第五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2.成片开发片区划定方面:根据近三年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情况,将“土地利用效率”纳入划定成片开发片区时需统筹考虑因素;针对片区划定放宽要求,删除“可以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对集中的地块”。(第七条)

  3.成片开发方案内容完善方面:根据成片开发方案应科学合理、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增加科学性、合规性分析。(第八条)

  4.公益性比例要求方面:对成片开发方案中涉及的零星分散地块的公益性用地比例要求进行调整,具体核算方式按照“以城市控制性详规单元用地布局整体核算。”(第八条)

  5.成片开发方案实施计划方面:根据河南省各市县近三年成片开发拟征收地块实施情况及经济社会等内外环境影响,将土地征收实施计划调整为“原则上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第九条)

  6.语句规范方面:为规范用语,将“省自然资源厅主管部门”修改为“省自然资源厅”。(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7.成片开发方案负面清单方面:经征求厅机关相关处室意见,同时参考《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审批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4〕5号),依据河南省实际,将不得批准成片开发方案情形中的“各类开发区、城市新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调整为“近五年已批土地平均供地率未达到60%的”。(第十五条)

  四、征求意见情况

  (一)征求厅相关处室意见

  征求了厅空间规划局、用途管制处、利用处、调查监测处、权益处、法规处、地勘处的意见,收集意见8条,采纳6条,主要是以规范性文件印发、第七条增加“土地利用效率”、第十五条第三款修改为“近五年已批土地平均供地率未达到60%的”;未采纳意见2条,主要涉及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依据及增加规划材料事项,已与用途管制沟通明确。

  (二)征求各省辖市意见

  征求了各省辖市意见,收集意见15条,采纳意见2条,主要涉及年度实施计划周期、已批土地平均供地率等;未采纳意见13条,主要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省重点项目用地、禁止批准成片开发方案的情形,已与相关省辖市沟通明确。

  (三)征求厅、委意见

  征求了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的意见,二者均无修改意见。

  (四)公示情况

  10月23日至11月7日,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未收到相关意见。

  五、建议

  建议报送省政府审核同意后,以我厅名义抓紧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https://dnr.henan.gov.cn/2024/12-24/3103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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