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院、省自然资源监测和国土整治院,有关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保障全省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质量,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25〕4号)等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度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2025年11月30日前。
(二)检查人员。随机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取执法人员,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成立监督检查小组(详见附件1)。
(三)检查对象。在我省开展地质勘查活动的单位、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单位。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地勘单位需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公示,按照10%的比例,对平台注册公示单位进行随机抽取。对于存在投诉举报、不良信用记录、上年度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直接列入检查对象,共同形成本年度监督检查名录库(详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
(一)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共同检查内容。
1.是否落实地质勘查活动监管管理有关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
2.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是否及时在监管平台填报公示本单位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信息(各单位应填报公示近3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新承担项目应于1个月内及时更新)。
4.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包括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等制度建设实施情况。
5.是否按《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7号)、《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自然资办发〔2023〕51号)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野外作业安全风险防范。
(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专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违法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2.是否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3.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买卖资质证书违法行为。
4.是否存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核查资质申报材料的技术装备、人员、业绩等真实性。
5.是否及时办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变更、注销等手续。
三、相关要求
(一)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检查内容如实准备检查材料(详见附件3)。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单位资质延续、升级等管理的重要依据。对检查出问题的单位直接列入2026年监督检查对象。
(二)各工作组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核查等形式,严格认真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告知被检查单位并要求及时整改,与受监督检查单位交换监督检查意见,如实填写监督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4),形成监督检查记录。
(三)各工作组认真梳理检查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发现问题、工作成效等情况,形成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汇总表(详见附件5)。检查工作完成后,各工作组于11月30日前将记录表签字纸质及扫描件、工作总结报告及汇总表的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反馈至厅地质勘查管理处,邮箱hnzrzydkc@163.com。
(四)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省厅统筹安排实地监督检查。
(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
联系人:陈传浩 0371-68108596
周慧敏 0371-68108163
附件:1.2025年河南省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组人员名单
2.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抽查及分组情况表
3.地质勘查单位及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监督检查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4.2025年河南省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记录表
5.(第X工作组)2025年度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1:2025年河南省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组人员名单.doc
附件3:地质勘查单位及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监督检查需提交的材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