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充分发挥查处典型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切实维护我省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2024年12月27日,我厅挂牌督办了6起自然资源领域土地、矿产违法违规案件,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规定,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济源泉水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济源泉水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占用玉泉街道南水屯居委会土地后,擅自改变45.94亩土地用途用于餐饮、垂钓等商业服务。目前27.91亩鱼塘垂钓设施、7.18亩餐饮设施已拆除整改;玉泉街道办事处对10.85亩餐饮违法用地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23万元,土地已退还南水屯居委会,对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没收处置。济源市纪委监委对济源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泉街道办事处等3名责任人员,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对3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政务处分。
二、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违法占地案
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占用南阳市新野县上港乡77.78亩(耕地76.12亩)土地,用地手续到期后未复垦。新野县自然资源局对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违法用地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75.16万元,土地已复垦到位。新野县纪委监委对新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上港乡政府等3名责任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台前县中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台前县中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超出用地批准范围,擅自占用濮阳市台前县孙口镇53.36亩(耕地1.35亩)土地建设管理用房、硬化地面等。孙口镇人民政府对台前县中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违法用地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5.57万元,土地已退还村集体,对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没收处置。台前县纪委监委对台前县中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孙口镇政府等2名责任人员给予政务处分。
四、鄢陵县恒坦木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鄢陵县恒坦木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许昌市鄢陵县马坊镇丁庄村7.31亩土地建设厂房,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61亩。1.61亩永久基本农田已拆除复耕到位;鄢陵县自然资源局对剩余5.7亩违法用地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土地已退还北丁庄村委会,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移交马坊镇政府。马坊镇党委对3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处分。
五、郑州三田矿业有限公司新密市三田铝土矿越界采矿案
郑州三田矿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新密市平陌镇界河村越界采矿,经鉴定,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195.09万元。2025年6月,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将该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新密市检察院已批捕5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对3名责任人员,平陌镇党委对1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政务处分。
六、焦作市沁阳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违法采矿案
焦作市沁阳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沁阳市紫陵镇宋寨村以建设紫陵镇科创园砂砾石项目为名违法采矿。经鉴定,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134.09万元。2025年2月,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将该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沁阳市公安局已刑事拘留3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沁阳市纪委监委对紫陵镇、宋寨村等3名责任人员,紫陵镇党委对1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