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豫自然资办函〔2025〕13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973号)要求,做好我省优秀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确保推荐项目质量,充分展示我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范围。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规划管理创新实践、规划数智化与技术创新实践、规划理论和学科建设创新实践等6个类型。
(二)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机构、有关政府部门可作为申报主体。申报工作由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负责,原则上按照项目所在地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申报成果应为“多规合一”改革后,我省范围内2025年8月27日前已完成并产生显著实施效益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规划管理创新实践、数智化创新实践、理论学科创新实践等项目,其中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应为已经批准并有实施成效的规划成果,规划管理创新实践类应为已按规定程序印发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划数智化与技术创新实践类应为已按规定程序验收的项目,规划理论和学科建设创新实践类应为已验收或出版,并在实践中予以应用的项目。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体现“多规合一”改革精神,且无知识产权争议,涉密项目需按要求进行脱密处理。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单位在全国范围内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6项,其他机构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3项。规划编制类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中,注册规划师数量不应低于2名,且排序前三分之一的主要完成人中应至少有一名注册规划师。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申报准备阶段(2025年9月1日-9月20日)
各申报单位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973号)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在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等基本信息。
(二)推荐阶段(2025年9月20日-10月10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申报组织和初审工作,应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创新性、实施效果以及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对项目进行择优排序。
省直有关部门可推荐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性和先进水平的优秀规划成果、数智化创新实践成果等,省内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可结合学科建设等情况,择优推荐规划理论和学科建设创新实践成果等。
各推荐单位应于10月10日前将推荐项目清单、申报材料及项目成果简本报送至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1016办公室,包括纸质材料和U盘形式的电子材料各1份。
(三)省级评审阶段(2025年10月10日-10月25日)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制定评审细则,组织专家评审,按照科学、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推荐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和排序建议。专家评审结果及拟推荐项目清单在省自然资源厅或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阶段(2025年10月25日-11月14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省自然资源厅于11月7日前向自然资源部报送推荐名单,申报单位于11月14日前完成“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线上申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应认真开展申报项目成果的初审工作,严把成果质量。申报单位要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报送申报材料。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评选过程中严禁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程 成 0371-68108070
付 博 0371-68108722
附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优秀国土空间规划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