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深化土地整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有效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范廉政风险,我厅印发了《河南省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起草过程
按照《河南省深化土地整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于今年4月初开始《办法》的起草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起草小组。开展了对广西、海南、吉林、山西等省内外相关制度的收集研究,邀请专家座谈等,确定了起草思路,于4月底开始《办法》起草工作,在5月底形成了《办法》草稿。此后,起草小组进行多次内部讨论,于6月上旬形成了较为全面系统科学的《办法》(征求意见稿)。随后,于6月中旬征求了发展和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审计厅、市场监管局等厅局,厅内法规处、用途管制处等相关处室,以及省辖市局意见。7月4日省政府召集发展和改革委、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进行了面对面交流讨论,结合讨论意见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随后将修改后的《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发相关厅局、省辖市局和县级政府征求意见。7月14日省政府再次召集起草小组人员针对《办法》的部分主要内容进行沟通和商讨。目前,已经完成与各方修改意见的沟通,并协调一致,最终形成《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总则、准入条件、实施方式、定价与支付、监督管理、附则等6章25条,对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行为进行了规范。
第一章 总则,共4条,说明了《办法》起草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实施单位。
第二章 准入条件,共4条,规定了社会资本参与的土地整治项目应具备的条件,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的范围,项目选址的条件和负面清单等。
第三章 实施方式,共5条,明确了社会资本方参与土地整治项目的方式,对实施程序进行了规范。
第四章 定价与支付,共5条,明确了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的定价机制和资金支付程序,规定了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形成补充耕地指标的归属。
第五章 监督管理,共4条,针对全过程监管、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信用评价等内容提出了要求。
第六章 附则,共3条,明晰了市县执行要求,《办法》的解释权、施行日期、有效期等。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s://dnr.henan.gov.cn/2025/08-27/32059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