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自然资源部有关要求,做好新旧制度的有效衔接,在过渡期内规范省自然资源厅权限范围内的矿业权登记及勘查开采许可工作,参照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矿业权登记及勘查开采许可事项临时服务指南,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探矿权登记、采矿权登记、勘查许可、采矿许可、矿业权抵押登记5类临时办事指南。“临时办事指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要求,后续相关规范性文件印发后以规范性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探矿权登记临时办事指南.rar
2.采矿权登记临时办事指南.rar
3.勘查许可申请临时办事指南.rar
4.采矿许可申请临时办事指南.rar
5.矿业权抵押登记临时办事指南.rar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