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豫办发电〔2025〕26号)要求,现推荐厅执法监督局为“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申报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7月7日至7月11日
监督电话:0371-68108681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