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我省第六十一批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及执业印章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5-06-19 10:19 浏览人次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我省第六十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及执业印章即日起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审批通过准予注册的注册测绘师,名单如下:

(一)准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32人)

田永志

常怡然

阮祥安

郑光辉

赵金燕

赵慧麒

李晓远

杜巧玲

冯连健

苑  芳

高跃宏

郭党伍

浮怀鹏

刘国飞

陈俊涛

项  鑫

刘玉亭

李  静

禹小伟

王积普

刘凯杰

乔战伟

王世超

朱俊峰

杨俊山

王艳利

焦利伟

杨  进

吕宝奇

于海龙

王国良

周红丽





(二)准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6人)

吕树民

张洪涛

常正科

胡著翱

郭  超

王雪峰

 

(三)准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10人)

张举伟

张路路

吉玉新

张  鹏

王中杰

贾景龙

张  敏

路广顺

娄玉钦

高东升



(四)准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2人)

李小兵

经延辉





 

二、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三、领取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中原出版产业园南区D座一楼

              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

    话:0371-65569816

(领取事宜请先电话预约,建议由注册单位统一领取。)

四、有关要求:

1.自本通知发布1个月内,注册测绘师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2.若为延续注册或注册有效期限过期后逾期注册的,需拿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注册证和执业印章。若省内变更注册,原注册证不变,原执业印章作废,需拿原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执业印章。若由省外变更注册到本省,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一同作废,需拿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3.根据《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在有效期限内是注册测绘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测绘师本人保管、使用,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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