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24〕13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豫办〔2025〕15号)有关规定,我厅起草了《河南省补充耕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在2025年6月20日前反馈至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电子邮件:hnsgdbhc@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8号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请在信封注明“征求意见反馈”)
邮编:450016
传真:0371-68108669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