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员工的角度看,广大从业人员处在生产经营单位的第一线,具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事故隐患便利条件和优势,实行这一机制有利于激发和培育广大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鼓励员工通过内部报告的形式对事故隐患进行群防群治,实现由“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由企业“负责人操心”变为“大家共同操心”的转变,也就是说在安全生产上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共同画出了一个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同心圆”,这正是企业安全管理的追求目标。
从部门监管的角度看,通过实施这一机制,能够有利于促进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到实、有利于促进包括每一名员工在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那么企业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就抓到了实处。
安全生产月是筑牢安全防线的重要手段之一。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犹如为企业安全生产注入“免疫因子”:以奖励激活员工隐患排查主动性,让细微隐患在内部报告机制中被及时捕捉,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防护网。这不仅是对“防患于未然”的生动实践,更是让企业在自诊自改中增强安全抵抗力。让我们借安全生产月的“东风”,推动企业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成为安全生产“免疫系统”的核心标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