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是安全规则意识
来源:安全有道马永利公众号 作者: 时间:2025-06-09 15:34 浏览人次

重要的是安全规则意识

       我在《安全意识的教育是一辈子的事情》中讲到“靠安全意识教育解决安全问题的作用是有限的”,也就是说泛泛地谈提高安全意识或单纯地搞安全教育培训没有用。因为此时此地此事有安全意识并不代表能够时时处处事事都有安全意识。有谁能找出一个从未冒险违规的人吗?肯定找不出来。这就是说安全意识不是一个能够完全彻底绝对地控制我们意识和行为的常数或恒量;既然这样,那就不可靠,但这又是必要的,毕竟是意识支配人的行为,有什么样的意识才可能有什么样的行为,当然意识是客观事物的反映,所以我们才要一辈子地培养建立和巩固这种意识,就是个做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为什么安全意识不是一个常量呢?因为它并非一个单纯的问题。我还是举自己闯红灯的例子来作分析吧。我是一个安全工程师,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库成员,还有一个好为人师的毛病,按一般的认识我应该是具有很强的安全意识了吧?其实不然。可以这样说,也不能完全这样说。就以过马路闯红灯这件事,我是干过多次的,以后也不敢保证不犯,这一点连我家黄口小儿都不齿。但这里面有几种情况要讲清楚:

       第一种情况是无意识的,我当时是边走路边说话,或者脑子里苦思什么惊人语,糊里糊涂地就闯了红灯,这当然是安全意识完全没有起作用,既没有意识到眼前的危险,也没有想到怎么躲避危险。

       第二种情况是有意识地闯红灯,我的脑子清楚着呢,我走到一个很大的十字路口,远远地看着来往的车辆不多,就想不必拘泥于交通规则了吧?该灵活的时候就要灵活(当然这只是潜意识在起作用,无论嘴上还是心里并没有说这个话),于是我就不慌不忙闲庭信步地走了过去。这个时候你要说我没有安全意识我是不能接受的,我是有安全意识的!因为我实际上是通过瞭望又根据过往车辆的车速、距离以及我的行进速度,再加上以往的经验,这样在心里快速地完成了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价这个过程,并认定是安全的,所以我才决定闯过去的,换句话说我就是故意违章的,我也知道这是违章的。但按照“风险管控”的原理,我做得并不差什么。

       第三种情况还是有意地闯红灯,只不过是有急事,因为我要过马路去对面公交车站赶一趟车,赶不上这趟车就要耽误事情了,我曾写过一篇鸡汤文就叫《人生需要赶两步》,我也经常自得地拿这句话来教导我的朋友。于是我就不管车来车往了,硬闯,反正在十字路口车都走得不快,敢闯红灯的都有些不正常,于是司机们纷纷减速让我过去,他们都知道今天的目标是拉活挣钱而不是跟我计较,世道虽窄,让一步就宽了(注意,这里面也有对于风险的主观判定,我料定司机都会减速避让),当然,有没有谁骂我有病就不知道了,骂人是要让当事人听到才有意义,没听见就等于这事没有发生,好在我赶上了我要赶的车。这件事情就完全是违规冒险了,我的安全意识没有完全发挥作用。

       由此事例,我们就可以看出,安全意识其实包含着风险意识和风险辨识的能力,还包含着规则意识及执行规则的能力,几方面的因素,仅靠某一方面的因素是不能起大的作用的。而我们的安全教育培训及管理多偏向了知识的灌输,缺少了规则意识的培养和执行过程的卡控。

      安全意识首先是风险意识。做一件事情首先是要知道有没有危险,保护自身安全,这是人的本能。“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大体也是这个意思,就是君子行为处事不要把自己置身于险境。这样说来常把自己置于险境的人就是小人了,至少是修行不够。其实这种本能也不止是人类特有的,其它动物们也都懂得趋利避害,比如伪装、躲避、逃跑、预警、瞭望、辨识等。安全需求是最低的最基本的需求。对于一般事物的危险性,基于已有的经验认知和遗传进化的影响,人们几乎是无师自通的,还有就是从小到大不断接受到的保护性的教育,强化了这种本能和意识,并且随着经见的事物越多,这种意识和能力就越强;但是对于未知的事物,我们就不一定清楚其危险性,这就需要有人研究并告知那些需要涉身其中者危险性的存在以及怎样保护自己避免伤害。知道一件事物有危险及有什么危险,这是前提,否则就无法避险。这就是安全教育的意义。

      但是仅仅知道风险和能够辨识评估风险这只是安全这件事情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要条件,否则就不会发生违章和事故了。就如前面讲的闯红灯一样,我是在内心快速地完成了风险识别和评估的过程,觉得在我自己能够掌控的这个时间和空间里这个风险的程度很低或者说风险的程度不足以威胁到我的生命安全,于是我选择了灵活处置,尽管这毫无疑问地是违规行为。这就是说,多数的事故伤害者、相关责任者,其实是知道风险的或者说有清醒的风险意识的,并且是因为评估了风险或按照习惯的支配有意选择了冒险。对于管理者来说也是这样,没有一个项目管理者会昏聩到明知会发生事故而不去投入安全措施,他只是在安全、质量、工期、利润之间寻求一个最佳的平衡点,仅从一个系统的管理来说,讲“安全第一”完全正确,但是到了项目经理那里就变成了都是第一,因为项目经理不是只管一个系统的工作,他要管项目的全部工作,这样安全、质量、工期、利润就都摆在了第一,你站在他的角度来看,哪个不是第一都不行啊!于是他就要评价各方面的风险(项目经理的风险管控决不只是一个安全风险),他是在经过了风险评价之后才选择了冒险的。冒险肯定都是违规的,是明知故犯,只是他的评估和判断是不是准确问题,多数时候可能是准确的、适度的,少数时候可能是错误的,这就加大了风险。

      人为什么会选择冒险?套话就是风险和机遇并存。选择冒险的前提是经过判断认为自己有机可乘有空子可钻,只要把握得当就不会伤害到自己并能取得利益。这就有了一个判断正确与否的问题。判断肯定是根据经验,但人们的经验不见得总是正确的,经验也会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异常情况下比如环境、设施、人员等条件发生了变化,过往的经验就不见得适合了。比如一辆公交车距离某人过马路的地点还远,路人的经验判断是可以快速地跑过去的,于是在经验和习惯的支配下,习惯就代替了他的思考和判断,这个时候判断就会出现失误,因为他只是看见了前面的一辆公交车,行进速度也不快,他觉得风险不高,可以过去,但是这次他的判断失误了,由于视角的关系,他并没有看见在这辆公交车的后面还紧跟着一辆小轿车并且这辆小轿车还在超车,就在他跑过公交车时,那个小轿车就超车冲撞了过来,双方都没有反应的时间,车祸就发生了。你能说他没有经过风险识别评估吗?这个过程肯定是有的,只是受现场条件的限制对风险的识别不充分导致了判断失误罢了。还有一个例子:两个人闹着玩,一个人拿一块砖头比划着要砸向另一个人,这个人想他一定会躲避,这样就砸不着他;但另一个人也在想他只是比划一下,肯定不能真的扔过来。这两个人都是正常思维做出的判断。但是两个人的判断都错了,一个真的把砖头扔了过去,另一个真的没有躲避。结果是那个人的脑袋开了花。这就是说基于经验的或你所看到的情况做出的风险评价和判断不见得都是正确的,错误的判断就会造成错误的决策和行动的结果。

      风险意识和风险的评价判断都不可靠了,什么可靠呢?坚守规则!

      安全意识的第二个方面是规则意识,或者说是遵规守纪的意识。前边我们讲了,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这“三违”现象的发生,多数情况并非不知道有风险而恰恰是基于了风险的识别评估才有意而为之的,只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经验或判断的失误才导致了事故。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事故的概率是很大的,几乎可以说是必然的。这就引出了我们的另一个问题:规则意识。

      规则意识是安全意识的另一个方面。因为我们知道有风险,也知道其危害方式和危害程度,为着安全生产的需要,我们就制定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这里面有工程技术措施还有制度流程性的管理措施。工程技术措施也是要靠制度流程来保证实施的,所以我们可以将其都归结为安全管理措施,也就是安全生产的运行机制和运行规则。

      我们讲规则意识,也是首先要知道规则,知道每一样事物(如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及其管理过程)都是由规则管理着的,按规则执行就能保证安全生产,否则就会造成事故。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是建立规则意识的重要途径,但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跟前面的风险意识问题一样,只是解决了知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知而不行”的问题,做任何事情知而不行最终是不行的,毕竟只有符合规则的行动即“知行合一”才能变成物质的力量,这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上就叫“精神变物质”。

      知道风险也知道规则,但就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要违规冒险,这就是规则意识不强的表现,我们经常说的缺乏安全意识,多数情况其实是缺乏对于安全规则坚定不移的执行意识。即遇到实际问题,不是规则优先而是别的什么优先了。规则是干什么的?是保证安全生产避免职业伤害的,是真正的“金科玉律”,但人们却没有觉得规则有这样的神圣,只是觉得“这不准那不行”都是束缚人的。这说明什么问题?因为人们发现多数事故是个概率问题,即不是每次违章都一定会造成事故,这个不像用手下到滚沸的汤锅里去捞一块肉骨头必定会把自己的手烫成猪蹄,因为正常人都知道这种伤害是个必然事件,虽然没有公民不可以赤手下汤锅的任何规定,但是每一个正常的人都在内心给自己建立了这样的一条规则,并且肯定不会去违反这个规则。但是我们切不可忘记还有一句话:“尽管不是每次违章都会造成事故,但是大多数事故都是违章造成的。”从安全生产管理的原理来讲,就是预防为主和预防为先的,所有的管理措施都是为了预防事故,为了预防那些偶然发生的事故。这就要求必须有规则执行的严肃性和坚定性,既然制定了规则就必须一丝不苟地执行,不能不执行、选择性执行或者变通执行,因为对于规则的任何的不执行状态实际上都已经是安全生产的失控状态,失控就是风险管理失效,就是正常的生产秩序的破坏,就必定要出现坏的管理结果。就如一个机加工过程,必须严格控制公差,大了小了都是废品。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规则意识要大于对风险的认知。一台机器完全没有风险的认知能力,但由于机器一次只能执行一个预设的单一的工作指令,它本身不懂得偷懒也不会变通,只会规规矩矩地执行,所以能连续生产品质一致的合格产品;同理,一个即使没有任何风险知识的人只要能够严格地按照规定的动作指令和安全规则行事,也不会发生事故。这是一个基本事实。

      所以,抓好安全工作的根本还是抓机制、抓规则。首先是根据预知的风险制定管理规则,然后就是下决心一以贯之地抓规则的执行和落实,不执行不落实就等于不抓。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问题都是不抓规则的落实和不严格落实规则造成的。怎么抓?只能是强制原理。任何规则不强制都会不管用或管不住事情。比如对于机动车违章,如果没有监控或交警执勤,或者只是批评教育,那违章就一定会蔚然成风;因为有了电子执勤,又有了扣分或扣驾照的规定,并且是真的罚你,你没有违章都想罚你,比如隐藏摄像头或钓鱼执法什么的,所以即使在空旷的十字街头,司机们也是不敢违章的,“举头三尺有神明”,时间长了习惯了还有可能变为自觉。还有行人闯红灯的问题,过去抓住了是让你站在十字路口打红旗,你再有急事也不行,抓住了下一个才能放你走,一次就把你的病给治了。现在这个办法不用了,又没有新的办法,闯红灯的事情就见多不怪了。施工现场也是这样,总是有那么多的问题,每个问题都代表了一项规则的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就是说在项目上规则是不坚强的,许多时候是不管用的,碰了就碰了,违反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人们能做到对于那个违规现象的纠正就算是不错了,至于违规背后的系统性原因是什么又怎么根除,相关的责任人该不该问责哪怕是简单地训诫都做不到,更不要说开展安全绩效管理,认真地组织责任考核了。不抓过程中的责任考核,出了事故才搞责任追究,失职失控和违规就变成了常态,这就造成了安全隐患的层出不穷,安全生产永远也无从把握。

     毛主席说:“你对于那个问题不能解决吗?那么,你就去调查那个问题的现状和它的历史吧!你完完全全调查明白了,你对那个问题就有解决的办法了。”我对于安全问题调查分析的结论就是安全规则的执行是个大问题。你要想解决你的安全问题?那么你就从认认真真地抓规则执行做起吧。管事首先是管人,管不住人也就管不住事。不管是管理人员还是操作人员,谁不执行规则就收拾谁,别留情面。“乡愿,德之贼也!”你要是想做老好人,那就必定管不住人,也就不要抱怨管不住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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