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朝川矿、汝州市牛庄井田之间夹缝区域(300米以内)的协议出让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5-05-19 09:23 浏览人次

(公示文号:豫采协〔2025〕02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4〕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朝川矿、汝州市牛庄井田之间夹缝区域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场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8

二、受让人

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中段2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27034084A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朝川矿、汝州市牛庄井田之间夹缝区域(300米以内)

开采矿种:煤

开采规模:81万吨/年(受让矿山当前规模)

地理位置:汝州市小屯镇

面积:2.0392平方千米,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分煤层投影范围:

拐点

x坐标(起标高)

y坐标(止标高)

拐点

x坐标(起标高)

y坐标(止标高)

1

3772324.82

38397865.81

6

3771278.44

38394693.43

2

3771951.34

38396994.34

7

3772353.79

38397706.29

3

3771276.35

38394704.91

8

3772375.91

38397794.41

4

3771124.24

38393439.07

9

3772375.87

38397794.45

5

3771138.14

38393384.08

10

3772324.82

38397865.81

2、五3煤层

1

3772282.36

38397925.16

6

3771278.44

38394693.44

2

3771946.63

38396996.03

7

3772353.79

38397706.3

3

3771276.35

38394704.92

8

3772375.9

38397794.41

4

3771124.24

38393439.1

9

3772375.87

38397794.45

5

3771138.14

38393384.09

10

3772282.36

38397925.16

2、四3煤层

1

3772014.05

38398347.19

7

3771278.44

38394693.43

2

3771691.34

38396694.33

8

3772353.79

38397706.29

3

3771141.32

38395704.33

9

3772375.91

38397794.41

4

3771085.54

38393553.54

10

3772375.87

38397794.45

5

3771124.24

38393439.09

11

3772116.79

38398156.59

6

3771138.14

38393384.08

12

3772014.05

38398347.19

1煤层

外围坐标范围:该范围为三个煤组(五煤、四煤、二煤)的合并范围

1

3772014.05

38398347.19

7

3771278.44

38394693.43

2

3771691.34

38396694.33

8

3772353.79

38397706.29

3

3771141.32

38395704.33

9

3772375.91

38397794.41

4

3771085.54

38393553.54

10

3772375.87

38397794.45

5

3771124.24

38393439.09

11

3772116.79

38398156.59

6

3771138.14

38393384.08

12

3772014.05

38398347.19

开采标高:-220米至-780米(许可证开采标高由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确定)

该区域属于已登记矿业权中的夹缝,不具备单独建矿条件。

(出让收益:61.2万元,出让收益率:2.4%)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矿产资源的,向同一主体出让矿业权。

理由: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朝川矿、汝州市牛庄井田两宗矿业权属于同一矿权人,两宗矿业权之间夹缝区域距离小于300米,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考虑,向同一主体出让该夹缝区域。本次协议出让符合《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42号)关于协议出让的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同类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属于以下情形,可以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1.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矿产。2.已设采矿权周边矿产周边零星分散资源3.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内的矿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河南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院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朝川矿煤矿夹缝资源协议出让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论证意见结论为:“该协议出让符合豫自然资规〔2024〕2号文件要求,建议协议出让范围内矿体与已设采矿权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朝川矿范围内的资源属同一矿体,不具备单独设置矿业权的条件,且属于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内的矿产资源,符合协议出让采矿权的要求。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05-19至2025-05-30

对本区域资源协议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处。联系电话:0371-68108123。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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