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沉睡”的土地焕发新活力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作者:记者 谭勇 时间:2025-03-24 11:46 浏览人次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谭勇

  已供应但长期未动工或已动工开发建设但长期停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期满,已动工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超过应动工开发建设土地总面积的1/3但不足80%;尚有按空间规划可单独开发利用的成片空闲土地……

  这些土地怎么办?记者3月18日获悉,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城市更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出了答案:拓宽资金渠道,合理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这些低效用地再开发,明确保留建筑物、兼容多种功能的土地和建筑物以及立体开发土地的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方法,同时鼓励和引导低效用地使用权人自主有偿退出。

  早在2023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资源保护利用推动现代化河南建设的意见》,要求制定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分类引导旧工业区(老厂区)、老旧住宅区(棚户区)、旧商业街区、城中村等各类功能区域有序更新。去年3月1日起实施的《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规定,省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开发区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和盘活利用政策,建立开发区低效用地数据库,实施动态监管。

  《通知》界定了城镇低效用地的范围,将城镇低效用地分为低效工业用地、低效物流仓储用地、低效商业服务业用地、低效居住用地和其他低效用地等五类,并制定了相应的认定标准。

  “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可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推动城乡发展从增量依赖向存量挖潜转变,保障产业项目落地和转型升级,明显降低单位GDP地耗,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利于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城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知》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包括合理确定低效用地再开发空间和时序,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区域、空间单元和时序;优化详细规划编制实施,注重刚弹结合,采用“单元+街坊”的管理方式,科学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区域详细规划;优化容积率核定,对多保留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必要的公共走廊等附属设施,提出了容积率支持政策等。

  在优化再开发模式方面,《通知》明确,鼓励多主体参与,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改造开发,允许按照规定程序对用地性质等适当调整并补交土地出让价款,鼓励通过全省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系统公开转让,支持预告登记转让;支持零星建设用地成片开发,对于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支持通过收购、置换等方式,整合归宗后再开发;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参与城中村改造,符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自主、联营、入股等方式进行改造开发等。

  如何丰富土地配置方式?根据《通知》,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坚持“净地”供应,探索依法实施综合评价出让、带设计方案出让、多门类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供应以及产业链供地;完善地价计收规则,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地价计收补缴标准,探索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按程序确定地价款;鼓励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和建筑复合使用,探索制定不同土地用途的混合利用政策,规范用地兼容及用途转换管理,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养老、文化、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等。

  “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关键作用,我们将加强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信息公开,注重阶段性总结评估,及时纠正偏差,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尽可能多的土地资源保障。”该名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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