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遴选地质矿产类评审专家考试的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5-03-04 11:39 浏览人次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组织遴选地质矿产类评审专家考试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遴选河南省地质矿产类评审专家的公告》(豫自然资公告〔202412号)有关要求,我厅已组织对申报专家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现将通过初步审核,参加考试专家名单和考试须知公告如下。

一、考试形式

笔试、闭卷考试。由省自然资源厅主办,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院承办。

二、考试时间

202538日(周六)上午9:30入场,10:00-11:30考试,考试时长90分钟。

三、考试地点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金水区王新街9号(金水东路与东三环交叉口东北角)。

四、考试内容

试卷满分100分,由填空题、选择题、论述题构成。填空题、选择题是必作题,论述题可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在指定题目中选2题作答。

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考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参加考试。考场提供草稿纸,除携带规定的文具外,严禁携带参考书籍,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等进入考场。

(二)参加考试人员需提前30分钟入场,开考10分钟后不得入场。进入考场需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主动配合身份信息查验,认真核对考场和座位,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三)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答题内容一律写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在其它区域答题一律无效。不得在密封线以外做任何个人身份信息标记。

(四)考试期间应保持安静,禁止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卷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不得传递物品。作答完毕可申请提前离场,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答题卡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工作人员清点允许后可离开考场。禁止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损毁试卷。

(五)考试期间保持好考场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考试期间不准吸烟。发现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的,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按零分处理。

联系人:杨凯源  0371-68108368  18537175338

 

附件:参加考试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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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参加考试专家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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