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地质局,厅属各单位,中央驻豫地勘单位,各有关地勘单位(公司)、矿山企业: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级地质勘查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度省财政地质勘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部署和“十五五”期间地质找矿工作项目储备,经研究,现就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1∶50000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地质调查及其他基础地质调查工作。
(二)战略性矿产和优势矿产勘查工作。
(三)其他按规定需要支持的地质勘查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一是地勘单位(公司),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地质调查、矿产勘查的技术人员、技术水平、技术装备和相关业绩,并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注册并公示信息;二是大、中型矿山企业,其矿业权证需在有效期内。
(二)工作目的和范围。
聚焦“四区”(基础调查区、重点调查区、重点勘查区、重要矿山)、重要成矿区(带)、重要矿山外围、浅覆盖区,其中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地质调查项目以提升我省基础地质工作程度、为“十五五”期间找矿工作提供靶区为主要目标任务;矿产勘查项目工作区范围应符合探矿权设置条件,勘查阶段为普查,以增储为主要目的任务。
(三)技术要求。
1.在充分收集、研究已有地质资料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和取样测试,相关材料作为申报材料的附件。
2.应充分了解项目区自然和社会环境,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优选勘查手段,设计绿色勘查方案,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扰动。
3.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文、图、表齐全,编制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要求。
4.申报单位法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夸大及其他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申报单位3年内不再参与申报项目。
三、入库程序
(一)1∶50000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地质调查及其他基础地质调查项目。
省自然资源厅在征集需求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提出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工作区范围、主要实物工作量、经费概算、目标任务和预期成果等,直接入库。
(二)矿产勘查项目。
1.各申报单位按立项文件要求编制立项申报材料,汇总(汇总表见附件,Excel格式)后于本通知下发30日内报省自然资源厅和省财政厅。
省属地勘单位(公司)由省地质局汇总、盖章后统一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属单位、中央驻豫地勘单位直接上报;矿山企业和其他单位(公司)由属地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盖章后统一上报。
项目申报材料包含立项申请书(附初审意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立项概算书,一式四套(电子版一套)。
2.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进行申报项目工作区范围重叠查询。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确定拟入库项目,核定项目工作量和预期成果(绩效目标)。
3.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拟入库项目进行现场抽查复核,发现与立项申报材料严重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项目,取消项目入库资格。
4.项目申报单位根据专家核定工作量和预期成果(绩效目标),对工作量进行进一步细化,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预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5.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进行预算评审,纳入项目库。
四、2025年度项目安排程序
省自然资源厅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年度专项资金规模,结合国家和省定矿种目标任务,提出2025年度项目安排建议,按程序报批并在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下达项目任务书。
联系人:省自然资源厅 赵荣军 0371-68108377
省财政厅 刘向旭 0371-65808330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