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首例“先投入后转让”土地正式完成过户
来源:中牟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李智焕 孟桂红 时间:2025-01-06 08:24 浏览人次

  近日,中牟县自然资源局在全市率先探索实现了首例以预告登记方式实施土地二级市场用地转让的全流程成功案例;郑州市普元智能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先投入后转让”的方式,于2024年12月10日完成了土地过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该土地原由黛玛诗公司竞拍取得,地块总面积71.35亩。该公司在利用原地块中的40.89亩进行一期建设后,因投资计划调整,剩余的30.46亩土地不再继续开发,成为低效用地。2024年4月,黛玛诗公司与普元公司洽谈,拟将上述30.46亩未开发土地转让给后者利用。但当时该30.46亩地块未达到开发投资总额的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无法转让过户,普元公司无法办理后续的各项报建手续, 导致该地块形成了既无法进行自主开发建设,又无法转让的“死胡同”,土地资源被限制浪费。

  得知企业诉求后,中牟县自然资源局立即组织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审批科、开发利用科等会商研究,研究确定了先分割土地然后办理土地转移预告登记的盘活方案,即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允许土地预转让,2024年5月为普元公司核发预告登记证明。该公司持预告登记证明办理后续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取得各项报建手续后,普元公司吃了定心丸,迅速投资建设。2024年12月,项目完成开发投资总额超25%后,中牟县自然资源局及时为普元公司办理了土地使用权正式转让和登记手续,成功打通“先投入后转让”的各个环节,成为郑州市首例以预告登记方式实施土地二级市场用地转让的全流程成功案例,为盘活低效土地、促进要素流通、保障项目落地探索了全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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