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现对1个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书面向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反映,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1月27日。
联系人:张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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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庙岭矿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pdf
1-2直报系统综合数据表.pdf
1-3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pdf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