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版)》的通知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赣江新区自然资源局:
《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版)》已经第62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本导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赣建规〔2014〕19号)同时废止。
二、本导则实施前已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可按审定的方案执行。
三、各地可参照本导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探索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和告知承诺制。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