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4〕15号)等要求,规范我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划分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划分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划分指南(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4〕2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