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6号),建立健全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规范我省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城镇详细规划编制审批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规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规程(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3〕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