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6号)要求,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强化“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传导协同,指导和规范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请各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