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尊重和保障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理顺各职能部门职责定位,省自然资源厅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对原《河南省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进行重新修订。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在2024年10月10日前反馈至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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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