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其中,河南比较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包括滑坡、崩塌和泥石流。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降雨、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地质现象。
崩塌指陡斜坡上的岩土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落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崩塌包括倾倒、坠落、跨塌等类型。根据岩土成分,可划分为岩崩和土崩两大类。崩塌的运动速度极快,常造成人员伤亡。
泥石流指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水或库塘溃决等水源激发,形成的一种夹带大量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