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我省第五十七批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及执业印章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5-06 12:01 浏览人次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我省第五十七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及执业印章即日起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审批通过准予注册的注册测绘师,名单如下:

(一)准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50人)

李素美

朱照光

巴瑞乾

刘乾坤

李延鹏

王联强

杨 帆

程亚磊

孙 飞

郏民强

项康康

高凯伦

王小永

张志超

宋满满

潘良军

崔太岷

葛创杰

王 兴

张伟康

范 伟

张霄汉

牛 宁

石如月

聂亚飞

杨慧鹏

张小苏

牛耀斌

朱西安

余秀梅

张亮格

张明灏

鲁欣宇

王 俊

李志民

连新敬

裴书玉

贾智乐

王 珂

申艳琴

张 敏

杨晓娟

王天鹏

李洛伟

王 骁

刘秋收

王耀辉

李桐





(二)准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15人)

胡 飞

孙法伟

周玉峰

周福星

梁小亚

李倩倩

余 力

林 博

任聪慧

杨 鹤

李 聪

刘晓华

王景强

张 强




(三)准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9人)

杜贝贝

陈 刚

郭子珍

尚国伟

周春伟

李 萌

钟 斌

尚国伟




 

二、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三、领取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中原出版产业园南区D座一楼

              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

电    话:0371-65569816 65569753

(领取事宜请先电话预约,建议由注册单位统一领取。)

四、有关要求:

1.自本通知发布1个月内,注册测绘师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2.若为延续注册或注册有效期限过期后逾期注册的,需拿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注册证和执业印章。若省内变更注册,原注册证不变,原执业印章作废,需拿原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执业印章。若由省外变更注册到本省,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一同作废,需拿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3.根据《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在有效期限内是注册测绘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测绘师本人保管、使用,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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