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构建“1+N”节约集约用地体系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胜昔 时间:2024-03-28 08:45 浏览人次

  机器轰鸣声此起彼伏,工人在铆足劲儿赶制订单……走进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三台制鞋产业园的豪昌制鞋有限公司车间,一派忙碌景象。

  “几年前,因企业因经营不善,产品滞销,破产停业,140亩的土地一直闲置着。我们采取‘腾笼换鸟’方式,劝退原来的6家企业,量身定制4层标准化厂房,打包出让给三台制鞋产业园的17家企业,让昔日沉睡的土地焕发出生机。”睢县副县长王静洲说。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统筹耕地保护和保障发展的关键一招。2023年底以来,河南省立足处于新型城镇化、现代工业化发展的关键窗口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实际,相继印发系列政策文件,创新构建“1+N”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体系,以高水平土地保护利用支撑高质量发展。

  强化制度设计。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办法,优化先进生产力布局,发挥土地计划调控作用,有序有效保障高质量发展空间。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政策,实现“以补定占”,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制定开发区规划用地标准,健全土地使用标准体系。明确开发区多层标准厂房规划用地管理办法,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制定推进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制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地表地下分层设立、分层供应、分层登记政策,推进建设用地“一变三”立体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增存挂钩”长效机制,推动用地方式向以存量为主转变,全力构建“1+N”节约集约用地体系。

  向存量要空间。明确土地利用优先序,按照直接利用现有厂房或“拎包入住”、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报批利用新增建设用地顺序进行项目选址。实行奖惩激励机制,对完成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任务前三的省辖市、前10的县(市区)分别奖励500亩、300亩新增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未完成的,未完成部分结转为下一年任务,并扣减30%的相应计划指标。实行供地与批地相挂钩,对每季度末,近三年供地率低于河南省平均值的,当年新增建设用地批准面积需控制在前三年平均批地量的30%以内,坚决遏制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前清后增”。

  向规划要空间。明确开发区应坚持以产业用地为主,工业、仓储、科研、设计、商业服务业等产业用地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不低于60%,道路用地原则上为10%—15%,不得规划设置宽马路,新建主干道宽度原则上不得超过40米;绿地与开敞空间原则上不超过10%。不得规划设置单个用地面积超过1公顷的游憩集会广场。市、县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落实工业项目用地标准确定的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所占比重等要求,作为出具规划条件和核发规划许可的依据。

  向空间要空间。明确规划用地标准,国家级开发区和省辖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省级开发区,多层标准厂房项目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5、建筑密度不低于40%;县域范围内的省级开发区,多层标准厂房项目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2、建筑密度不低于35%,多层标准厂房原则上不低于三层。实行优惠政策,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前提下,对利用原有存量土地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核算计划难以满足用地需求的,在省域内调剂解决。符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件的地区,可通过入市方式供应土地。鼓励各类企业、组织及自然人投资建设,推行“订单式”开发。推进多层标准厂房联合验收、验登合一,“交房即交证”。

  以亩均论英雄。突出土地利用亩均导向,重点评价开发区亩均税收、亩均二三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亩均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综合容积率4项指标。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评价结果位于前6名的国家级开发区及营业收入高于200亿元的省级开发区、前10名的营业收入低于200亿元的省级开发区、前2名的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在扩区、调区、升级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在用地、用电、用能、用水、用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和信贷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开发区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从0.81增加至0.89,工业用地地均税收提高至13.14万元/亩;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6.84万亩、闲置土地7.26万亩,24个县(市)被评为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深入推进实施“1+N” 节约集约用地体系,进一步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强化用地标准约束,以质效配资源、以亩均论英雄,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努力以高水平土地保护利用支撑高质量发展。

  • 版权所有: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网站标识码:4100000028
  • 网站地图 备案号:豫ICP备15002648号-2 郑公备:41010002000049
  • 技术支持: 河南省地理信息院 大河网 技术支持电话:0371-68108608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