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首例不动产非公证继承转移登记成功办理
来源:清丰县局 作者:郭永礼 陈相宽 时间:2023-11-09 09:33 浏览人次

  11月6日,清丰县首例不动产非公证继承转移登记成功办理。此项业务开展后,群众可以不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直接申请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审核资料、签署承诺书和填写具结书后,现场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同时,将不动产继承公示前置,实行调查和公示同步进行,根据相关规定,在网站公告1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直接办理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清丰县局优化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程序,印发了《清丰县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操作规定(试行)》,在不动产登记工作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基础上,着力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实现“减成本、减跑动”,确定了较为规范的收件清单和办理流程,让不动产登记高质量便民利民服务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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