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督促采矿权人切实履行修复责任,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关于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在2023年11月7日前反馈至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
联系电话:0371-68108153 邮箱:hnstxfc@126.com
附件:关于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