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落实《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与审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473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等文件精神,省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论证、审查工作指南》,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2023年7月19日
河南省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论证、审查工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