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我省“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5月1日起,申请人应按照《办法》的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要求逐项扫描、清晰完整。申请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方式不变,申请人请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批准后领取“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准予使用决定书”时,需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资料原件一份。
三、办事指南请登录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首页→政务服务→行政许可)查阅,或河南政务服务网(首页→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许可)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