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的
公 示
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狠抓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截至2023年1月底,自然资源厅负责牵头整改的5项共性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后,厅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厅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推进组、执法督察组、信息宣传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分工负责推动自然资源厅负责的各项整改任务。召开厅党组会、整改推进会、专题会等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厅领导带队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推动督察整改。自然资源系统各级部门把督察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牢牢扛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直接抓、全程抓,做到整改见人见事、见果见效、见根见底。
(二)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厅党组(扩大)会、厅务会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并安排厅领导结合学习和工作发言谈认识和体会,持续提升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识水平和行动自觉。制定年度培训和学习计划,采取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机关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能力水平。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职工集中培训课程和各处室支部党员学习内容培训教育,不断提升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全省自然资源工作实践中的能力。
(三)细化方案,狠抓落实。按照中央和省委政府督察整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厅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厅务会研究部署,明确了“坚持高标准整改,坚持系统观念整改和坚持以案示警整改”的工作要求,紧扣省督察整改办印发的《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等,制定印发了《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梳理细化自然资源厅负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建立整改清单,开展“清单化”月调度,强化督促检查,逐项抓好落实。
(四)加大宣传,浓厚氛围。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依托媒体传播优势,快捷传递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关于“环境保护”工作信息。已累计在厅官方网站推送信息84篇,“河南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03篇,微博“河南自然资源”发布信息76篇,今日头条发布新闻35篇,抖音发布视频30部,进一步凝聚生态文明建设合力,全力助推河南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扎实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坚持学思悟行,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厅务会第一议题,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生态强省”建设,全力以赴抓好生态保护各项工作。自督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第一议题共学习47次,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系统干部集中培训学习重要内容,编印25期《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汇编》,汇编《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选编》20000余册,印发全系统,作为党员干部职工经常性理论学习的基本教材,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得以进一步提升。
(二)坚持问题导向,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针对“矿山非法越界开采屡禁不止、矿山生态修复不严不实、矿山治理工程变成开采工程”等突出问题,明确了“控新治旧”工作思路,逐步建立健全了一套完整系统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一是《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通过了省人大审议,该条例进一步确定了露天矿山企业、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社会公众等各方在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中的责任与义务,强化了对露天矿山监管,通过行刑衔接、公益诉讼等手段,加大对不履行露天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专班。省政府成立了以主管省长为组长,自然资源、公安等相关部门和有关省辖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高位推进全省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相关省辖市和县共成立了114个工作专班,上下联动推动工作。三是建立了“六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即“召开一个会议、制定一套方案、健全一套机制、组织一次排查、查处一批案件、修复一批矿山”。四是健全联合查处机制。联合省公安厅印发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摸底、执法查处和整改修复责任,对全省涉矿山违法行为及刑事犯罪活动开展“全清查、大整治、严打击”。五是建立了早发现机制。按照“日提取、周下发、月通报”工作机制,利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每日提取新增的矿山变化图斑,每周通过“省自然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监管平台”下发各地核实整改。六是建立了媒体曝光机制。对发现的新增矿产违法案例通过《河南日报》在全省公开通报。
(三)坚持规划引领,规划编制工作取得新成果。高质量完成《河南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规划编制工作,聚焦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水资源综合利用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问题,明确流域分区分类空间管制和空间治理要求。目前,规划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按程序组织报批。制定并印发了《河南省“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森林河南建设规划》、《河南省黄河滩区国土空间综合治理规划(2021-2025)》,明确我省的国土空间生态格局,把国家下达我省“十四五”生态保护修复目标纳入规划,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在“三区三线”划定中已将生态功能极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极重要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并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在全国第一批率先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滩区所在县(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和保护开发活动提供约束指导。
(四)坚持“两山”理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取得重大进展。南太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共部署矿山环境治理、水生态环境治理、生态系统保护、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科技创新5大类,涉及安阳、济源5市(示范区)25个县(市、区),总面积约1.4万平方千米,2022年南太行工程施工任务已基本全部完成,省级验收工作也已组织开展。在实施好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总结河南生态保护修复模式,形成河南经验的基础上,成功申报并启动实施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作为国家“十四五”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共部署矿山生态修复、林地提质改造、水土流失治理、土地综合整治、水环境治理、湿地保护修复6大类,涉及郑州市、洛阳市、三门峡市等3市25个县(市、区),总面积约2.3万平方千米,2022年计划实施的42个单位工程已全部开展实施。通过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昔日废弃矿山重现绿水青山,全省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绘就了美丽河南新画卷。
三、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深化督察整改成效
下一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系统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群众交上满意答卷。一是坚决扛牢扛稳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持续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驱动、环保为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二是紧盯不放,抓好存在问题的彻底整改。剖析问题成因,深挖问题根源,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强化行业监管职责,督促各地党委、政府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紧盯不放抓好问题整改,逐项对账销号,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打折扣、不“留尾巴”。三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前期整改取得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矿山监管等方面,特别是打击非法越界开采、遏制破坏生态的制度和机制,建立起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长效机制,切实把“管当下”的整治效果转化为“管长久”的制度成果,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河南。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牵头共性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附 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牵头共性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思想认识仍然存在偏差。一些地方在生态环境保护认识和行动上仍存在偏差,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政治自觉还不够强。河南省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重点学习领会了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深入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组织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报告会,邀请省委宣传团成员,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李庚香来厅作专题辅导报告,迅速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编印《理论学习资料汇编》43期,并利用“河南自然资源党建”微信公众号跟进刊载权威媒体解读文章和全省系统学习动态,集中刊载省辖市局党组书记、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的学习体会文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和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议,进一步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收看实况、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主题党日等形式,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组织党员干部全员参加省委组织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络培训班学习;结合1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准确理解把握省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
(2)根据厅党组部署要求,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利用2个月时间,每周相对集中半天,采取以会代训、授课辅导、研讨交流、参观见学等形式,组织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系统学习,强化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的能力,努力为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的自然资源绚丽篇章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共组织11次集中学习、授课、研讨。根据厅党组部署要求,设立“自然资源讲堂”,采取每周半天的形式,组织厅机关处(室、局)长轮流讲授课业务理论课,引导大家加强学习、提升素质、锤炼本领。目前已举办5期。
(3)厅官方网站推送信息84篇,“河南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203篇,微博“河南自然资源”发布信息76篇,今日头条发布新闻35篇,抖音发布视频30部。快捷传递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关于“环境保护”工作信息、全面贯彻落实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助推河南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2.一些部门推动工作不力,《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提出,对建筑石料矿开采中形成高陡边坡且视觉污染严重的残留山体,通过整体降坡或整体采平等方式实施“开发式治理”,但要坚决防止“治理工程”变成“开采工程”。省自然资源部门疏于监管,导致在实施中严重走样变形。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2021年7月20日,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摸清了省辖市、直管县政府已经批准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治理项目共77个,其中,“开发式治理”工程2个。
(2)规范项目管理,2021年10月底前已完成全省市、县批准的77个生态治理项目的排查分类及清理工作,77个项目中有23个项目存在手续不够完善、设计不够合理等问题,截至目前,相关地市已按照一矿一策要求完成了整改。
(3)2021年11月15日,省政府成立河南省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已对全省77个生态修复项目进行梳理排查,暂未发现非法采矿行为。下一步将结合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持续严厉打击借生态修复之名非法采矿行为,对2021年7月15日后的新增违法采矿行为,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移交移送一起,通过公开通报、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手段积极督促地方查处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治理工程”秩序。截至目前,共发现借生态修复之名非法采矿行为9起,均已查处到位。
3.黄河滩区管理缺乏系统观念。黄河滩区涉及生态环境和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方面功能,亟需系统规划、统筹施策。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高质量完成《河南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规划编制工作,聚焦流域生态保护治理、防洪安全、水资源综合利用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问题,明确流域分区分类空间管制和空间治理要求。目前,规划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按程序组织报批。在“三区三线”划定中已将生态功能极重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极重要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并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在全国第一批率先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滩区所在县(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和保护开发活动提供约束指导。2021年12月31日,《河南省“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森林河南建设规划》已印发;《河南省黄河滩区国土空间综合治理规划(2021—2035)》已于2022年9月14日由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4.矿产资源开采破坏生态问题突出。矿山开采生态修复治理不严不实。截至2020年底,全省尚有9.36万亩历史遗留矿山亟待整治,生态恢复任务艰巨。督察发现,河南省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统计数据不实。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由政府承担恢复治理责任的废弃矿山通过“三上三下”方式信息审核、县市公告后可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截止目前,核查工作基本完成,全省历史遗留矿山约41.3万亩,并建立了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信息数据库。下步,将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的通知》(自然资办〔2022〕8号)要求,组织开展我省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工作,进一步查清全省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情况,指导市、县依据调查评价结果,因地制宜采取自然恢复、转型利用、工程治理等方式,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整治。对初步掌握适宜采取工程治理的2.54万亩历史遗留矿山,于2021年10月完成了治理方案编制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底已完成治理。
(2)督促各地加快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前期掌握的9.36万亩历史遗留矿山已完成治理。同时,利用卫片解译技术,通过室内解译与野外核查相结合的手段,核实各地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进展情况,经核实,各地上报的修复进展与卫片解译结果基本一致。
(3)将自然资源部下达我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预期目标纳入《河南省“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森林河南建设规划》,综合采用自然恢复、转型利用、工程治理等方式,有序推进治理工作。
5.矿山非法越界开采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2021年7月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当年10月份全部完成有证矿山越界开采的摸排工作,建立了问题台账,通过对1300个有效期内采矿权、5765个已灭失采矿权进行摸排,共摸排出有证矿山越界开采问题179个,灭失矿权违法类问题281个。对摸排出的违法行为,积极督促地方立案查处。截至目前,179个越界开采问题均已查处到位。
(2)成立由省领导任组长的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省公安厅、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厅、应急厅、林业局等单位以及各地市分管领导。2021年10月以来,委托技术单位,按照“日提取、周下发、月通报”工作机制,利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每日提取2021年7月15日以来新增的矿山变化图斑,每周通过“省自然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监管平台”下发各地核实整改,每月通报整改修复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已下发47批次疑似违法图斑,共发现新增违法采矿行为65起,有61起已查处整改到位,4起正在查处。65起新增违法案件中,共有8起有证矿山越界开采行为,目前均已立案查处到位,罚没金额67.1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侦办1起。2021年11月22日上线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备案监管系统,对地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查办情况实行统一入库管理,监督案件办理情况。下一步将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有效遏制违法开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