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城“五步走”推进“标准地”出让 已出让工业用地“标准地”18宗707亩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姚鑫钰 时间:2023-03-14 10:44 浏览人次

  “以前,企业用地办理各项手续要走一系列流程,时间长、效率低。现在得益于‘标准地’出让政策,流程快捷简便,让我们企业实现“拿地即开工”,坚定了我们的投资信心。”近日,河南裕航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由衷地感谢河南省方城县推出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政策。

  据了解,为加速推进“标准地”改革,有效解决工业项目长期以来“重前端引入、轻后端监管”的问题,实现“生地”变“熟地”,方城县制定了“五步走”策略。

  第一步,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方城县成立了“标准地”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方城县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管理办法》,从开展区域评估、明确控制性指标、严格出让流程、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出实招、破难题,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取得实效。

  第二步,构建指标控制体系。方城县建立“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体系,由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3项基本指标构成,开发区根据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设置亩均产值、就业人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安全生产、环境标准等指标,“标准地”出让年期原则上不超过20年,期满经评估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续期。

  第三步,健全供地保障机制。方城县以“要素跟着项目走”为重点,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成立“标准地”出让工作专班,制定出台“标准地”供应方案;以“标准地”供应为抓手,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益;健全“标准地”招商、出让、履约、跟踪督查机制,引导企业集约利用土地,提高“标准地”出让效率。

  第四步,明确承诺履约要求。“标准地”出让时,按照地块所在区域的相关控制性指标,提前明确具体标准和操作导引,并由自然资源部门发布出让公告,同时制定完善项目竣工验收、达产复核及不动产登记办理等具体办法。用地企业取得“标准地”后,要分别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开发区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明确用地标准、履约标准、违约责任等。

  第五步,代办服务压缩时限。方城县借鉴“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由开发区管理机构选派专人,为“标准地”供应项目提供全流程或部分审批事项代办服务,帮扶企业解决困难,切实减少企业投资疑虑,增强企业信心。

  截至目前,方城县采用“标准地”模式出让工业用地18宗707亩,实现出让金收益11828万元,保障了江苏力星、奇瑞汽车、生物动保产业园等重大项目用地,为该县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土地保障。

  下一步,该县将进一步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完善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切实提高资源要素综合利用效率,助力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

  

编辑:厅宣传办 岳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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