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经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新乡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年~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实施,成为河南省首个印发实施的地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规划》对新乡市“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作出全面部署,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及郑州都市圈发展格局,从服务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两个大局出发,加快资源高效利用和矿业绿色转型升级。
《规划》显示,新乡市已经发现能源、金属、非金属、水气4大类矿产,共28个矿种。载入《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的矿产地38处,包括大型矿床13处、中型矿床6处、小型矿床19处。其中,煤炭、煤层气国家规划矿区涵盖新乡市,卫辉市、辉县市被列为河南省级砂石供应基地,矿业已成为部分县市的支柱产业。
按照《规划》,到2025年,新乡市矿山数量控制在25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超过80%,绿色矿山比例进一步提高,矿业产值逐步趋于稳定,矿山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规划》的印发实施,有利于推动当地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转型升级,提升矿产资源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将开创新乡市矿业活动全面监管、矿产资源高效利用的新局面。
编辑:厅宣传办 岳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