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优化顶层设计,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科学开展立法工作,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府院联动,统筹开展普法宣传,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圆满完成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推动2022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切实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健全机制,为高质量推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加强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厅党组坚持在省委统一领导下把法治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汇报,认真研究部署工作,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压实各方工作责任,确保法治建设有序推进。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厅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印发实施《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意见》,督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厅党组(扩大)会第一议题作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重要法律法规,及时跟进学习自然资源领域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准确把握自然资源工作的新理念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树牢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凝聚工作合力。二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厅党组坚持把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及时向省委报告法治建设情况,认真研究部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府院联动等工作,着力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积极将法治建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围绕进一步加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多次主持召开厅长办公会,研究《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等立法工作和重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充分发挥了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的重要作用。三是不断完善法治建设顶层设计。紧密结合落实省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十大河南”建设部署要求,制定实施《河南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明确责任分工,健全推进机制,为高质量推进全系统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遵循。
(二)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持续完善法规体系。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围绕新形势下土地、矿产、规划、测绘等领域的新要求,积极推动有关地方法规修订立法工作,努力构建具有河南特色的自然资源法规体系。一是加快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立法。完成《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调研及草案文本起草工作,该《条例》已于2022年7月份经省政府审议通过,2022年9月份省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将于近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二是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立法。完成《河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定》文本起草、调研、审议等工作,该《规定》已于2022年8月4日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公布,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9月28日,联合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河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定》进行了介绍和解读。三是积极推动土地管理立法。加快《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工作,经多次调研和征求意见后,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办法》草案。四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结合“放管服效”改革,对1998年7月份以来,我厅或省政府起草出台的有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建议废止省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不断提高我省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同步推进《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重点领域立法前期工作。
(三)切实加强监督考核,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切实加强监督考核,持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一是坚持依法科学决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遴选、日常管理、业务工作开展、培训等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厅法制部门、法律顾问的作用,对厅出台的重要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事前法制审核、事后评估,确保决策始终在法律的框架内作出。2022年,共办理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以及其他厅局法律、法规等草案征求意见69件。二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在全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内部制约制度,公布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保障自由裁量权正当合理行使。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执法案卷评查,及时梳理解决行政执法存在问题,不断强化权力制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科学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征地审批终身负责制、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取得明显成效。三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将厅班子成员、厅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和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班子成员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严格按要求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确保“应述尽述”常态化、述法工作全覆盖。
(四)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坚持把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作为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府院联动,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一是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印发《行政复议案件工作专班审查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等三项制度,进一步理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压实各部门责任。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多发高发问题清查暨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严格按照三项制度,积极预判案件结果,切实找准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问题整改,努力将行政争议解决在基层,不断降低案件数量。1-12月省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8件(不含结转案件),较2021年同期(111件)减少13件,降低11.7%。三是切实加强府院联动。制定印发《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方案》《河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法院、行政复议机关、行政相对人的沟通协同,依法高效高质量化解行政争议。联合九部门印发《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促进执法监管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着力破解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存在的移交难、移送难、执行难等问题。四是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行政诉讼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出台《河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实施细则》,不断健全行政机关参与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全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依法及时履行行政案件生效判决,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五)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围绕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一是积极下放行政权限。赋予县(市)9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成88项行政权限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二是加快推进自然资源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河南省土地管理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等6个监督管理办法,在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事项中建立主动公示信用承诺制度,在不动产登记、矿业权招拍挂等领域开展信用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三是探索创新服务型执法工作。印发《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暨第二届服务型执法微电影微动漫征集、比武培训和模拟测试等活动,持续提升服务型执法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紧密结合中央、省委“八五”普法部署,进一步细化任务,完善方案,创新形式,不断把法治宣传教育引向深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全面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河南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持续夯实普法工作基础。二是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在全系统开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专题讲座,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在厅机关开展《提高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解决矛盾》专题讲座,认真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法能力培训和资格考核,不断提升全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三是不断丰富创新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发挥好普法阵地作用,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日,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开展河南省自然资源首届法治人物评选工作,采用公开投票等方式评选10名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中成绩突出的法治人物,积极宣传法治人物典型事迹,引导全系统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在全系统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在取得工作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客观方面受疫情影响,法治宣传、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培训工作还不到位。二是立法工作还需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自然资源立法任务越来越重,专业人员配置不足,部分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地方法规草案征求意见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缺乏针对性、建设性,与本地工作实际和存在问题结合不够。三是法治建设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法治建设创新手段不够多,主动谋划措施不够新。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虽然我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持续下降,但数量仍处于较高位。结合以上不足和问题,建议省委依法治省委进一步加强对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先进地区和部门观摩学习,加强法治建设研讨交流,促进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三、坚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推动2023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3年,省自然资源厅将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努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为全省自然资源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依法治省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中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自觉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规划、“八五”普法规划、全面依法行政、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等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依法科学决策,健全推进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定期报告情况,推动中央、省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在自然资源领域落地见效。
(二)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科学编制2023年立法计划,夯实全年立法工作基础。加快《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工作,积极开展省内调研,分片区召开立法座谈会,集中省辖市业务骨干和行业专家学者进行讨论修改。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的沟通协调,将《办法》列入2023年审议项目,力争2023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加快推进《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及《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配合省人大法工委做好《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的二审工作。积极开展全省自然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持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认真开展常态化依法行政监督考核。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监督,结合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五年规划,认真梳理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加强问题跟踪整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水平。对标对表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和督导要求,充分运用好“法治河南建设督导平台”,进一步明确考核任务,细化考核指标,按季度对各省辖市(示范区)、航空港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法治建设进行考核,推动全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四)全力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制定 “八五”普法2023年工作计划,加强普法人员和经费保障。邀请自然资源部、省司法厅、法律顾问单位有关专家学者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法治素养。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载体,继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及服务型执法微电影微动漫活动,通过《资源导刊》、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宣传“法治人物”事迹,组织法治人物开展“六进”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实地调研并命名一批“河南省自然资源法治宣传与科普教育基地”,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
(五)不断加强府院联动工作。建立常态化联动专班,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梳理并研究本单位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基本信息、存在问题、履职情况和潜在风险点,建立焦点问题台账,不断加强问题整改和督查落实,确保工作实效。针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逐项预防化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行政复议风险点防控,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四个一”制度,健全协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积极妥善处理企业和群众诉求,努力从根本上有效化解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