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资质有关管理规定,我厅对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三地质大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乙级资质(延续)、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四地质大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乙级资质(延续)、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三地质大队监理单位乙级资质(延续)、河南省地球物理空间信息研究院监理单位乙级资质(延续)、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矿产调查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乙级资质(延续)、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三地质大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延续)、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四地质大队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延续)等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经审查,上述单位资质申请材料符合有关要求,拟为其颁发资质。现将审查结果及资质申报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日。
单位或个人如对审查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提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371-65569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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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