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工作,让土地带上“标准”出让、用“承诺制”代替“审批制”,助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驶入“高速公路”,进一步提升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效率。
一是建立标准体系,减轻企业负担。建立土地标准出让体系,明确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环境标准等各类控制条件,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组织实施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估、压覆矿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保护评价等14项区域评估工作,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形成明确的限制性和禁止性要求清单,提供给企业免费共享使用,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制定办理标准,提升办事效率。探索建立“一份协议书,一张承诺书,一套流程图”的“三个一”服务机制,推进“承诺制”审批。量身定制“标准地”项目审批流程图,方便企业了解审批流程,更加高效地办理审批事项,并明确代办员,为项目审批提供代办服务。
三是注重事中监管,强化事后服务。围绕承诺、开工、建设、验收关键节点,重点审核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准入条件和标准作出承诺,严格按照承诺标准和要求编制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承诺的标准和要求建设;项目开工后,加强事中服务和监管,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承诺标准及规划方案组织施工,补充完善前期承诺提供的相关材料。项目竣工后,由住建部门牵头,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深入推进联合验收。强化信用管理措施,对守信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及奖励,对违背信用承诺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将不良信息的主体信息记入信用档案。
编辑:厅宣传办 岳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