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的通知》,卢氏县自然资源局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卢氏县自然资源局坚持“节约、高效、和谐、开放”的原则,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对局机关办公楼实施节能改造,更换安装节能灯、节水器具等。同时,严格实行垃圾分类制度,优化办公区域分类垃圾桶配置,做到绿色环保、低碳运行,依托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张贴设备节电、节约用水等提醒标识,倡导全体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的良好习惯,引导养成简约适度、低碳绿色的生活和工作方式。
卢氏县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充分发挥在创建“节约型机关”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持续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
编辑:厅宣传办 岳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