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公益林保护,规范公益林管理,保障林业发展,促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该《办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7章32条,明确了公益林的定义、适用范围,公益林保护与管理遵循的原则,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确定了公益林区划界定的原则、范围标准、调整的要求与程序;厘清了林权权利人的权利与义务、补偿制度,公益林经营方向以及不同事权等级、保护等级的经营措施;提出了公益林保护与林业碳汇的关系及未来发展方向,并明确了公益林监测监管制度责任及检查核查,对违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的责任追究等。
《办法》紧扣《森林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制度和河南省级公益林管理经验,优化、精简、合并了原有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党委、政府在公益林保护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将公益林划定和管理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办法》的出台,对规范公益林的管理,发挥公益林生态功能,助力巩固河南省公益林生态建设成果,为建设生态强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河南提供了制度保障。
编辑:厅宣传办 岳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