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全市推行“带押过户”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水平的通知》,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面开展“带押过户”登记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带押过户”的需求;公积金中心调整公积金贷款放款流程;税务部门有效保障“带押过户”业务的缴税需求。
“带押过户”指在押的不动产过户过程中,无需先还贷解押再办理过户转移,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后,可以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起登记申请,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结不动产转移等相关登记事项。“带押过户”可应用于个人的不动产转移,也可应用于企业不动产转移、不良资产处置、房产司法拍卖等办事场景。
该业务的开展能够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促进不动产登记与金融业务协同创新,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和金融服务效能,降低群众不动产交易成本,有效解决在押的不动产交易过户中“转贷”办理时间长、交易风险高、资金负担重等问题,进一步发挥不动产登记与金融业服务市场主体作用,持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厅宣传办 岳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