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对全市历史建筑、特色建筑的进一步普查,通过专家评审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濮阳市共计新增36处历史建筑,它们将获得法定保护身份,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和改动。
历史建筑认定工作严格执行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传统文化、代表传统建造技艺等标准,如清丰县中共中央平原分局冀鲁豫军区司令部旧址反映了豫北平原地区一定历史时期的文化特点,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内涵,为深化抗战研究提供重要的实物资料。
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批历史建筑多为公共性较强的传统建筑,是文明传承、文化延续的重要体现,承载着几代人历史记忆,对突出地方特色,注重文化传承,弘扬和展示悠久深厚的中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濮阳市将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历史建筑尽快予以挂牌保护并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并加大对历史建筑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意识,营造浓厚的保护氛围。
编辑:厅宣传办 岳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