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始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灵活创新,大胆尝试,推出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单方申请制。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单方申请制即开发商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后,可领取《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申请书》和《询问笔录》模板,小区业主持填写完整的上述材料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时,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单方申请受理,在开发商代理人不到场的情况下,业主可自行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并即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今年以来,固始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为全县50余家开发企业3800余套新建商品房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单方申请,受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业主的高度评价。
固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全面践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积极打造便民服务新路径。
编辑:厅宣传办 岳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