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延长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公告
因受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矿业权人未能及时完成我厅颁发的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延期。为保障正常勘查开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矿业权,其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顺延至2023年1月31日:
(一)已向我厅提出延续申请,且符合延续相关规定的矿业权。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矿业权。
二、在许可证有效期顺延期间,矿业权人要严格落实《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勘查开采活动;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监管,督促矿业权人履行相关义务,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