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市城区建筑风貌管控技术导则(试行)》。
《导则》围绕城市设计、天际线与建筑高度控制、建筑界面与街道空间控制、建筑色彩控制、建筑形态控制、楼前环境控制等方面规定了管控要求;细化了景观风貌的管控要素,突出规划设计;明确了整体景观风貌格局,划定城市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提出景观风貌要素的控制和引导要求。
《导则》明确,天际线与建筑高度应优先进行相邻街坊之间的高度分区规划,形成“疏密有致、高低错落、成组成团、丰富有序”的城市天际线景观,同一住宅地块内禁止出现建筑高差悬殊、比例失衡的“高低配”;城市街道应形成通透舒朗、近疏远密、层次丰富的界面,沿城市主、次干道和快速路两侧禁止出现超大面宽、视觉封闭的“大板楼”;严格控制沿街住宅建筑的高厚比,沿南北向城市主、次干道的高层住宅建筑,应避免出现过细、过薄、比例失调的建筑形态;建筑色彩选择应遵循“低彩度、高明度”或“高彩度、低明度”的原则。《导则》自濮阳市政府印发之日起施行,濮濮清同城化区域内参照执行。
编辑:厅宣传办 岳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