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南省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处置力度,通过督促企业尽快开工建设,依法采取置换、收回等有效举措,加快消化处置闲置土地。截至8月底,全市共处置疑似闲置土地75宗4592亩,提前超额完成年度处置任务。
洛阳市疑似闲置土地基数为157宗12939亩,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今年初下达的年度任务量为3154亩。结合全市低效利用土地的特点,洛阳局坚持“依法依规、市场化方式、最大限度发挥土地效益”的原则,通过协商收回、协议置换、退二优二等多种方式,推动低效用地高效利用,形成了市场主导企业自主盘活、政府主导收储再利用、政府为媒二次开发、依法处置“府院”联动4种模式。
在市场主导企业自主盘活方面,洛阳局鼓励企业通过租赁、企业重组等方式盘活土地,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允许企业收购相邻多宗低效用地,进行集中开发利用盘活,自然资源部门根据企业申请,将分散的土地合并归宗。开发区管委会与低效用地产权人或开发主体签订《低效用地再开发监管协议》,约定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监管目标、奖励措施、退出机制。同时,探索建立兼顾各方利益的平衡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参与,促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
在政府主导收储再利用方面,对企业无力自主盘活的闲置低效用地,由政府统筹运用财政资金、土地储备债券资金实施土地储备,通过公开出让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人,对地块进行再利用。因规划调整难以盘活利用的低效用地,相关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规划使用。
在政府为媒二次开发方面,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理机构及政府相关部门主动“搭桥”,引进项目或社会资金,进行二次开发建设,推进债务化解和土地资产盘活。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土地“预登记”制度,协助企业破解低效用地二次转让中存在的政策障碍。
在依法处置“府院”联动方面,针对涉法涉诉的闲置低效用地,洛阳市探索建立政府与法院之间的联动机制,建立破产企业和“僵尸企业”的信息共享、审判沟通协调机制,促进涉法涉诉企业低效土地盘活利用。
编辑:厅宣传办 岳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