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字当头 稳中求进 河南厅9项措施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刘立新 张中强 时间:2022-09-22 11:17 浏览人次

  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的通知》,出台9项政策措施,助力稳经济、促发展。

  河南厅明确,一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加快完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将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选址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项目,按符合规划报批用地;对县级以上立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单独选址项目,实行规划土地用途调整与用地同步报批。

  二要简化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审查。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属于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用地预审、用地审批时附有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符合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审核意见,无需开展论证工作。

  三要优化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工作。积极对接交通、能源、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引导项目依据规划选址,科学拟定比选方案,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红线和灾害风险区,科学统筹用地空间,扎实做好项目用地前期基础工作。

  四要落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改革措施。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关于用地预审的有关规定,无需预审的直接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预审涉及规划土地用途调整的,仅审查是否符合允许调整的情形,无需提交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在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时再行提交。

  五要统筹使用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将能源、交通、水利、产业单独选址项目等列入省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清单,争取使用国家配置计划指标。非单选类的“三个一批”项目、省重点项目等,优先使用市、县“增存挂钩”核算计划,不足部分先行由省级统筹保障。

  六要用好分期分段报批和用地审批调整政策。科学安排项目建设时序,在不改变项目原审批权限报批前提下,结合用地报批组卷进度,指导项目依法分期分段申请建设用地。

  七要拓宽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路径。计划年内开工的重大基础设施以及教育、科研、医疗等公共设施项目,可申请使用省级统筹补充耕地指标。急需动工建设的省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工程,市、县补充耕地指标难以落实的,可申请借用省级统筹补充耕地指标。

  八要统筹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在项目所在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补划;储备区难以补足的,依次在县、市域范围内补划;市域范围内无法补足的,可采取有偿方式在省域范围内补划。优先将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耕地,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九要提高重大项目供地效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方案报批的同时,可同步开展供地方案编报等供地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开工建设。


编辑:厅宣传办 岳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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