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开展 2022 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监管,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1395 号)有关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在我省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和在我省从事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单位。
二、检查时间
2022 年 9 月 8 日至 10 月 15 日。
三、检查内容
(一)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共同检查内容
1.是否落实地质勘查活动监管管理有关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
2.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中是否存在弄虛作假行为。
3.是否及时在监管平台填报公示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信息。
4.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包括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资料档案、保密管理等制度建设实施情况。
5.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7 号)情况。
6.是否根据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专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违法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
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2.技术人员、设备等条件变化情况。
3.是否及时办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变更、注销或项目备案等手续。
四、检查流程
(一)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原则上每级别资质单位不低于其总数
的5%和从事地质勘查活动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检查对象,并将结果及时告知被抽取的单位。对于存在投诉举报、不良信用记录、上年度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直接列入检查对象。
(二)通过摇号方式,随机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取执法人员,成立监督检查小组。
(三)文件下发后,检查组适时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工作,被检查资质单位要提前做好迎检准备。
(四)检查人员如实填写监督检查记录表,并做好档案留存,被检查资质单位确认监督检查结果。
(五)检查完成后,及时在“全国地质勘查监管服务平台”和省自然资源厅网站进行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被检单位要高度重视,按检查内容上报自查报告。
(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省厅统筹安排实地监督检查。
(三)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2022 年河南省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记录表.pdf
2022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