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我省第五十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及执业印章即日起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审批通过准予注册的注册测绘师,名单如下:
(一)准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11人)
胡著翱 李春轩 徐晓涛 王海明 段康容 张洪涛
常正科 宁卫远 姜永涛 康火锋 黄锐
(二)准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4人)
刘琪 朱瑞 杜巧玲 王雪峰
(三)准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2人)
聂汉雄 刘超
(四)准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4人)
高卫兵 罗昊 李洪超 邓化民
二、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三、领取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中原出版产业园南区D座一楼
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
电 话:0371-65569816 65569753
(领取事宜请先电话预约,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建议由注册单位统一领取。)
四、有关要求:
1.自本通知发布1个月内,注册测绘师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2.若为延续注册或注册有效期限过期后逾期注册的,需拿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注册证和执业印章。若省内变更注册,原注册证不变,原执业印章作废,需拿原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执业印章。若由省外变更注册到本省,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一同作废,需拿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3.根据《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在有效期限内是注册测绘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测绘师本人保管、使用,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