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作为,积极与区域内各商业银行沟通对接,经商城县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试行借贷关系内完善抵押物权证及抵押登记办法的通知》。
《通知》明确办理该业务只需4个环节,一是企业向金融机构提出在原抵押物上新增或者变更抵押物书面申请。二是金融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企业在3个工作日向金融机构递交承诺书。三是金融机构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办理函》、不动产登记证明等资料。四是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一并受理、同步审核、快速办结”,闭环式为企业办理不动产解押、变更(增加抵押物)、续押登记。与过去相比,这一创新举措节省时间成本30天左右,同时节约了利息负担,大大降低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截至目前,商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按照试行借贷关系内完善抵押物权证及抵押登记办法为多家企业办理变更抵押登记业务。
编辑:厅宣传办 卢博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