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矿山综合整治存量违法问题查处和生态修复工作推进视频会召开
来源:《资源导刊》杂志社 作者:郝亚儒 时间:2022-06-27 07:59 浏览人次

  6月24日下午,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全省矿山综合整治存量违法问题查处和生态修复工作推进视频会,传达贯彻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控新治旧”“从严整治”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杜清华,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食药环侦总队总队长尹向东,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许兵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开展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控新治旧”“从严整治”决策部署,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整体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是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思想出现放松苗头、新增违法屡禁不止、治旧任务尚未完成等问题,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会议强调,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国之大者”,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我省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聚焦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摒弃畏难情绪、侥幸心理,坚决扛稳生态保护政治责任,有效破解难题,扎实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一要压实责任抓落实。要强化属地责任,压实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违法主体修复责任,有力有效推动工作开展;要持续加强部门联动,发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及时组织协调解决问题;要持续加强协调联动,发挥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动作用,坚决遏制并严肃查处各类矿山违法行为。二要依法从严查处。要以“案件查办年”为抓手,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对各类矿产违法案件应立尽立、真查实查、一查到底;要开展联合办案,强化行刑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线索特别是涉黑涉恶线索,加大刑事打击和责任追究力度。三要加快推进修复。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对已明确修复主体的,责令限期履行修复义务;对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主体难以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或修复后难以达到原生态功能的,由属地政府统一组织治理;对完成修复的,严格按照“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省级销号”要求开展验收工作,坚决防止以生态修复为名进行非法开采。四要严肃督查问责。对“五本”存量问题台账及新增违法加强跟踪督办,对工作进度缓慢、落实不到位,或严重损害国家矿产资源权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由多部门联合发送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严重滞后或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地方,加大追责力度,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政纪责任,确保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取得实效,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矿山秩序,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相关负责同志,厅有关处(室、局)负责同志在省厅主会场参加会议。


编辑:厅宣传办  卢博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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