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我省第四十九批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及执业印章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6-22 12:14 浏览人次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我省第四十九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及执业印章即日起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审批通过准予注册的注册测绘师,名单如下:

(一)准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9人)

周红丽  阮祥安  袁大群  宋  玲  高跃宏  李志宏

郑光辉  项  鑫  杨俊山  王艳利  郭  超  王积普

常怡然  张举伟  吕树民  晋萌林  顾鹏飞  胡建艺

禹小伟  刘晓燕  杜广涛  李洪波  齐磊刚  刘耀景

罗先学  张培存  梁岩超  张云端  王向东

(二)准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13人)

经延辉  朱俊峰  房河新  焦利伟  陈保旺  尚志中

陈  浩  张德州  韩艳红  刘东峰  高振军  黄剑波

孟令甫

(三)准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8人)

丁林可  张  欢  李怀利  陈燕平  张洪涛  崔占奎

张  兵  谢  涛

(四)准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6人)

武颖红  智遂强  朱宝训  魏  亮  王洪坦  张德泉

二、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三、领取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18号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服务中心

电    话:0371-68108035 68108033

(领取事宜请先电话预约,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建议由注册单位统一领取。)

四、有关要求:

1.自本通知发布1个月内,注册测绘师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2.若为延续注册或注册有效期限过期后逾期注册的,需拿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注册证和执业印章。若省内变更注册,原注册证不变,原执业印章作废,需拿原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执业印章。若由省外变更注册到本省,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一同作废,需拿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3.根据《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在有效期限内是注册测绘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测绘师本人保管、使用,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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