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我省第四十八批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及执业印章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6-22 12:12 浏览人次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我省第四十八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及执业印章即日起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审批通过准予注册的注册测绘师,名单如下:

(一)准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5人)

李  潇  王建立  刘  娟  费应春  李淑彬  李林原

赵慧芬  王  荣  周龙会  刘  怡  祁成兵  李根照

冀婷婷  魏长婧  王兰洲  黄松涛  刘清才  米  川

吕宝奇  朱宝珠  关鹏举  马海霞  李幸粉  方  攀

伊雪松

(二)准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23人)

汪  君  王国良 宿  抗  姚茂金  闫志民  赵  川

张柏林  娄玉钦  王文才  荣利会  朱江海  丁林可

王  磊  孔德志  袁秀忠  杨  森  孙步阳  白天路

张小诺  张长书  翟翠允  毕书平  吴相福

(三)准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3人)

李新鹏  石丽晓  刘晓燕

(四)准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7人)

赵  阳  田玉淼  罗  峰  韩月娇  廖保林  寇建生

二、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三、领取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18号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服务中心

电    话:0371-68108035 68108033

(领取事宜请先电话预约,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建议由注册单位统一领取。)

四、有关要求:

1.自本通知发布1个月内,注册测绘师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2.若为延续注册或注册有效期限过期后逾期注册的,需拿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注册证和执业印章。若省内变更注册,原注册证不变,原执业印章作废,需拿原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执业印章。若由省外变更注册到本省,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一同作废,需拿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3.根据《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在有效期限内是注册测绘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测绘师本人保管、使用,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遵照执行。


  • 版权所有: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网站标识码:4100000028
  • 网站地图 备案号:豫ICP备15002648号-2 郑公备:41010002000049
  • 技术支持: 河南省地理信息院 大河网 技术支持电话:0371-68108608 访问量: